“想做自己、能做自己”是这辈子能发自内心得到幸福的关键
“想做自己、能做自己”是这辈子能发自内心得到幸福的关键。
活在别人的世界里,即便能在99%的程度上符合别人的标准和预期,那也不是真正的快乐。那只不过是满足了别人的标准之后所获得的无关紧要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持续不了多久,衍生不了真正的快乐,产生不了更大的激情和动力。
人,一定要做自己,如果你有这个能力的话。
活在别人的标准当中久了,人就会被驯化,一旦达不到别人的预期和标准,那就会陷入自我怀疑的痛苦当中。别人是指大部分人,大部分人说的事情就是对的,哪怕是错的也是对的。
一个人不会100%被这个世界带跑偏,他的内心一定残存着部分的自我,这个自我长什么样,是什么品性,有什么特点,只有自己最清楚。
《风骚律师》的主角吉米就非常擅长做自己,他原本就是从底层社会长大的孩子,从小就知道了这个世界的诡计多端,知道怎么掌握这些规则,然后使用这些规则来取悦自我。
他在小时候就看到很多装可怜的人来到自家的杂货店里欺骗心地善良的父亲,哪怕别人当着他的面愚弄他父亲,他也没有什么办法。那时候他就认识到一条定理——要么做狼,要么做羊。
于是他在这种环境当中形成了自我,他一直就游走在这种钻空子、利用人性的恶的边缘,以暴制暴。
我们对于君子的定义很简单粗暴,但那不是真正的君子。君子是能比恶人更恶,比反派更懂规则的漏洞,以更强势、更迅猛的手段击倒反派的人,然后他们会做到内心既定的正义。
愚昧的忠于某种死板的信仰的人就只能被人愚弄。
所以,吉米在获得了去大律所做合伙人的机会的时候,他第一反应是兴奋、激动,然后他反应过来了,这不是他做自己的路,这是充斥着别人规则的世界,自己无法与之兼容。然后他放弃了这个机会。即便后来他为了女朋友而入职大律所,最终他也被证明不适合别人的规则,不适应别人的八股文世界。
他宁愿放弃公司配备的奔驰、豪华办公室、舒适的公寓,也要回到破旧、狭窄的杂物间重新单干,开着一辆破到捐出去都不一定有人要的车,在如此巨大的落差之下,他选择了做自己。
这种在底层社会摸爬滚打过的人,往往具备血性和狠劲,他们不愿意做别人既定世界里的绵顺羊羔,狼无法在羊的世界里吃着草体会幸福,羊也无法吃着肉说快乐。
如果把范围放大点,那么就是一个内心憧憬着做个世界第一流木匠的人,他做皇帝不一定是快乐的,当皇帝只不过是给他提供了物质需求。
一个喜欢跳舞的人,你无法让他做一个内心愉悦的程序员,跳舞不一定挣得比程序员少,而且对于内心渴望跳舞的人而言,跳舞一定比编程快乐,哪怕袜子和内裤都被汗湿透了,那也不是坐在空调房里的压抑程序员可比的。
更苦逼的是,很多人是在挤地铁的时候,热到背后汗湿了,出了地铁之后连内裤都汗湿了,进入办公室打开电脑之后,满眼都是糟心,满心都是排斥。
大部分人没有挣扎、反抗、当自己的血性,哪怕知道别人的标准把自己扔到了一个深渊,但是为了在深渊当中有口饭吃,能苟且偷生下去,那也要苟着。如果你有血性,一个可行的做法是了解规则,适应规则,掌握规则,然后利用规则做自己,穿上适应环境的保护衣,内心依然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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